创新之道,唯在得才
为进一步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
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乐业环境
近日
2021年度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正在火热申报中
在吴江工作的人才们
赶紧来看一下申报攻略吧
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10月22日
适用对象
顶尖型人才(A类)
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,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,中国科学院院士,中国工程院院士,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(或称“院士”);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领军型人才(B类)
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(青年项目除外),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(青年拔尖除外),“长江学者”特聘教授,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,中科院“百人计划”入选者;省“双创人才”(含省“双创团队”领军人才),省“333工程”一、二层次培养对象;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;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拔尖型人才(C类)
“四青”人才: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(青年项目)、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(青年拔尖人才)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(青年学者项目)、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;新引进的在吴江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;吴江区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;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骨干型人才(D类)
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(副研究员)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;出站后留吴创新创业的博士后;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省“333工程”三层次培养对象;新引进的在吴江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~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;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储备型人才(E类)
非公企业经认定的以下人员: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;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;符合吴江区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(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);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;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。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吴江就业创业的,视同为引进。
适用条件
1.目前在我区各类非公企业工作。
2.自2016 年 10 月 1 日起,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。即上一工作地、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、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。符合条件的人才,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。
3.全职在吴江工作,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,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。如系就业的,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并在吴江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。柔性引进人员、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吴江任职等类似情形的,均不享受政策。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。
4.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。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,无自有商品住房,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。
人才乐居方式及标准
乐居租房贴
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。
A类人才租房贴:8000元/月
B类人才租房贴:5000元/月
C类人才租房贴:3000元/月
D类人才租房贴:1500元/月
E类人才按条件享受一定的租房贴:
博士(正高级职称):800元/月
硕士(副高级职称、高级技师):600元/月
本科(中级职称、技师、高级工):400元/月
按照吴江人才政策,已享受安家费、住房、生活、薪酬补贴等类似待遇的,不重复享受租房贴。
乐居助力贷
A、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,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。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,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。
申报方式
用人单位登录“姑苏人才总入口”http://www.rcsz.gov.cn/ywsb,进入“普惠政策”、“人才乐居”模块进行申报,单位注册地需选择吴江区。乐居租房贴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文末二维码。
相关问题说明
1.为提高人才获得感,今年起,乐居租房贴补贴资金由本人通过“苏周到”APP申领,直接发放给人才本人,个税由本人自行缴纳。
2.关于人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流动的问题。政策兑现限期内,人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流动后到另一县市区工作,再次申请人才乐居支持时,应扣除在前一县市区已享受的政策部分。涉及多次流动的,参照处理。
3.补贴期间,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吴江区购房补贴、安家补贴、薪酬补贴的,停止发放租房贴,并作相应扣除。同一人才在政策享受期间,人才类别上升一个档次的,已享受的乐居待遇按规定不再补足,新的乐居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。
4.申报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,纳入全市征信系统,除追回相应补贴和住房外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,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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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吴江党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