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。
2.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、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省“333工程”培养对象、省“六大人才高峰”培养对象、省“科技企业家”培养对象、省“首席技师”、“有突出贡献的技师”和省“技术能手”。
3.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、江苏省“双创人才计划”、江苏省“企业博士集聚计划”、苏州市“姑苏人才计划”,苏州“杰出人才奖”、“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”获得者。
4.区“55352工程”资助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、文化人才、教育人才、卫生人才、旅游人才,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,吴江“杰出人才奖”、“优秀人才奖”获得者。
5.经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特定对象。
以上人才在办理“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”后可在创新创业、税收、金融服务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。
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以下简称“人社局”)具体负责“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”办理和优秀人才享受相关待遇的申请受理、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等事宜。
申请人下载并填写《“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”申领表》一式三份,提交至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“优秀人才服务窗口”,区人社局负责初审,初审后报区人才办审核。通过审核的人员,区人社局为其办理“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”,并在申请次月由“优秀人才服务窗口”进行发放。申请人持卡及相关材料到各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。
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:区人才办(63981247)、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(63950207)、区人才服务中心“优秀人才服务窗口”(63950215)。
点击下载:《“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”申领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