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内容:
1.引进人才取得的由中央财政给予的一次性补助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2.符合税法规定的外籍专家,在吴江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3.外籍、港澳台同胞以及符合规定的华侨引进人才,在吴江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在减除3500元的基础上,再减除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。
4.外籍引进人才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、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。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,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。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出差补贴、语言训练费、子女教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办理流程:
申请人所在企业或个人持“吴江优秀人才服务卡”直接到地税局服务大厅办理税收服务,由纳税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。
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:
区地税局税政科(63021730)。